民国三十一年(1942)实行新县制,属景阳乡管辖。
1950年废除保甲制,属官店区管辖,命名为枣龙村;1958年人民公社化,属官店公社管辖,更名为枣龙大队;1961年恢复区建制,属景阳区管辖,更名为清江大队;1975年2月撤区并社,属凤凰公社管辖;1982年规范政区名称,更名为大树垭大队;1984年撤社建区乡,属景阳区景阳乡管辖,更名为大树垭村;1996年撤区建乡,属景阳乡景阳管理区管辖;1997年调整建制,属景阳镇管辖,命名为大树垭村村民委员会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