该地宋代、元代皆属清江县。
明洪武年间(1368-1398)根据朝廷移民的诏令,华姓、康姓、赵姓分别从河南、福建等地迁居此地。
明属湖广都司施州卫军民指挥使司。
清雍正十三年(1735)属施南府恩施县市郭里。
晚清属恩施县市郭里二甲。
民国初沿袭里甲制;民国十六年(1927)金子坝设第九保,龙洞设第五保,属一区七里坪联保,沙河属燕子溪联保第六保;民国二十五年(1936)金子坝设第九保,龙洞设第五保,属第一北乡区七里镇,沙河属燕子乡第六保;民国二十九年(1940)裁区设乡镇,金子坝为第九保,龙洞为第五保,属七里镇,沙河属燕子乡第六保。
1949年11月,金子坝为第九村,龙洞为第五村,沙河为第六村(核桃坝),均属龙凤区;1950年,金子坝为第九村,龙洞为第五村,沙河为第六村(核桃坝),均属茅坝区;1951年,金子坝隶金子乡,龙洞隶汪家乡均属第二区(红庙),沙河隶核桃乡属第一区(七里);1953年,金子坝为第四社、龙洞为第五社、沙河为第六社,属一区(龙凤)金子乡。
1958年,金子坝为第四中队、龙洞为第五中队、沙河为第六中队,均属龙凤公社金子管理区;1961年,金子坝为第四大队、龙洞为第五大队、沙河为第六大队。
均属龙凤区金子人民公社;1968年,金子坝为第四大队,龙洞为第五大队,沙河为第六大队,属龙凤区革命委员会金子公社革命委员会;1975年,四大队更名为金子大队,第五大队第六大队合并称龙洞大队,属红庙公社金子管理区;1982年,县市分治,金子大队更名为金子坝大队,沙河从龙洞大队划出、设沙河大队,属红庙公社金子管理区。
1984年,金子坝大队更名为金子坝村,龙洞大队更名为龙洞村,沙河大队更名为沙河村,均属红庙区金子坝乡;1992年,金子坝村更名为金子坝居委会,龙洞村更名为龙洞居委会,沙河村更名为沙河居委会,属红庙经济开发区金子坝办事处。
1997年,金子坝居委会更名为金子坝村,龙洞居委会更名为龙洞村,沙河居委会更名为沙河村,均属舞阳坝街道。
2002年,合村并组,金子坝村、龙洞村、沙河村三村合并,称金子坝村,属舞阳坝街道。
2021年4月,金子坝村实施村改社区。
2021年7月,舞阳坝街道管辖范围和行政区域界线变更,设立金子坝街道,金子坝社区属金子坝街道管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