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朝末年形成自然村落,属荆门县管辖;清顺治三年(1646),属安陆府荆门州管辖;1912年属襄阳道荆门县管辖,同年废安陆府,属湖北省第四行政督察区管辖;1932年属湖北省第六行政督察区管辖;1936年4月属湖北省第四行政督察区(远安县永清乡)管辖;1949年4月栗溪解放,7月属荆钟宜县栗东区管辖;1950年1月建东安河村,1952年成双龙庙立互助组,1954年改为双龙庙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,1956年11月与白果初级社组成双龙庙联社,属荆钟宜县栗东区管辖;1957年秋,更名为双星社;1958年栗溪成立高峰人民公社,属高峰人民公社管辖,同年白果村分出成立双星大队;1975年10月撤区并社时,栗溪分成栗溪、姚河两个公社,属姚河公社辖;1978年11月姚河公社撤归栗溪公社,属栗溪公社管辖;1981年9月地名普查时更名为匡坡大队,属栗溪公社管辖;1984年3月设区建乡时称匡坡村,设立匡坡村村民委员会,属栗溪区管辖;1985年底合村并组时并入姚河村,1986年10月分开,仍称匡坡村,属栗溪区管辖;1987年10月栗溪区分为栗溪镇、马河镇、姚河乡,属姚河乡管辖;2001年3月撤姚河乡,归栗溪镇,属栗溪镇管辖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