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朝至民国1933年,为河南省罗山县五约;元朝时期,属信阳州罗山县管辖;明朝时期,属汝宁府罗山县管辖;清朝至民国(1933年),属河南省罗山县胜约管辖;1933年至1952年,属河南省礼山县五区管辖;1952年至1958年,属湖北省大悟县新城五区管辖;1958年至1984年(1961年,“七一”人民公社改为新城区,1975年,改为新城人民公社),属新城人民公社新城管理区管辖;1984年至1987年,为新城区新城乡涂冲村、金畈村;1987年至2014年5月,为新城镇金畈村、涂冲村;2014年5月至今,为新城镇金畈、涂冲两村合并后的涂冲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