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朝时期,属信阳州罗山县管辖;明朝时期,属汝宁府罗山县管辖;清朝至民国(1933年),属河南省罗山县胜约管辖;1933年至1943年,属湖北省礼山县八区老山乡管辖;1952年至1958年,属湖北省大悟县新城区石山乡管辖;1958年至1975年(1961年,“七一”人民公社改为新城区),为新城区彭店公社余河管理区石山大队;1975年至1984年,为新城人民公社彭店公社余河管理区石山大队;1984年至1987年(余河村又拆分为余河村和肖河村),为新城区余河乡余河村;1987年至今,为彭店乡余河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