秦昭襄王二十九年(前278),白起伐楚,在郢都置南郡,始设当阳县。
其境东临汉水,西抵沮河,南至麦城,北达今荆门中部,置县迄今已2200多年。
隋开皇七年(587),废平州为玉州,九年,废玉州及所领属地,复置当阳县。
隶属几经变易,县城多次迁徙,至明洪武十三年(1380),县治在玉阳镇稳定沿袭下来。
清代县制又经多次变易,乾隆五十六年(1791),升荆门州为荆门直隶州;当阳、远安随州属湖北布政司。
中华民国元年(1912)属襄阳道。
民国二十一年(1932)废道存县,属湖北省第九行政督察专员公署。
1948年7月为荆当县。
1949年5月荆当分治,当阳县隶属宜昌专属。
1988年10月22日,《民政部关于同意湖北省设立当阳市给湖北省人民政府的批复》民批〔1988〕44号,撤销当阳县,设立当阳市(县级),以原当阳县的行政区域为当阳市的行政区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