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末属汜水县王河仓。
1912年属东南区。
1921年属第五区。
1927年属改置的第三分区。
1933年属改置的第五分区。
1936年并入周村区,属第六联保,为王河保。
1941年属五云乡十四保。
1945年属汜水县五云乡,仍为王河保。
1948年荥、广、汜三县合并后,属荥阳县崔庙区。
1949年建王河乡。
1951年属刘河区。
1952年属第七区。
1954年并入荥阳县,属第五区(后称刘河区)。
1956年属刘河中心乡。
1957年属刘河(基层)乡。
1958年7月属刘河乡,9月改设刘河人民公社,建王河大队,以大队部位于王河得名。
1958年并入崔庙人民公社。
1959年分出石庄大队。
1960年属恢复的刘河人民公社。
1961年属刘河区刘河公社。
1963年改区并社,属刘河人民公社。
1964年撤刘河人民公社,划归崔庙人民公社。
1965年自崔庙人民公社析出,属复置刘河人民公社。
1983年属刘河乡,设立王河村民委员会。
1996年属刘河镇,沿用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