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末,放荒招垦,垦民渐增,形成屯落,隶属密山府。
中华民国成立后,隶属密山县管辖。
东北沦陷后,初为城子河保,后改设城子河村,1941年9月划归鸡宁县管辖。
1946年5月,隶属城关区管辖,1948年4月划归鸡冠区管辖,1950年7月改称第二区,隶属鸡西县。
1956年5月,撤区划乡,设置城子河等乡。
翌年3月,将城子河乡划开,分设城子河办事处和城子河乡,分别隶属鸡西市鸡冠区和郊区管辖。
1960年3月,将城镇、农村与城子河、正阳煤矿合并,成立“政企合一”的城子河人民公社。
1964年12月,设置城子河办事处,隶属鸡冠区。
1970年10月,撤销城子河办事处,设置城子河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