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15年,鹰手营子归属京兆特别区遵化县辖。
1920年,为京兆特别区蓟县辖。
1921年,改归遵化县管辖。
1930年,兴隆县正式置县,设兴隆县鹰手营子区区公所。
1946年5月,鹰手营子为兴隆县第九区政府驻地。
1948年,鹰手营子为兴隆县四区政府驻地。
1956年5月,撤销兴隆县鹰手营子区公所,改为兴隆县鹰手营子区办事处,处划归承德市管辖,组建了矿区临时筹备委员会。
1957年3月,正式建立鹰手营子矿区。
1958年7月,撤销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建置,划归兴隆县管辖,1958年9月,兴隆县鹰手营子矿区改称兴隆县鹰手营子钢铁人民公社。
1959年3月,撤销鹰手营子钢铁人民公社,建立兴隆县驻鹰手营子矿区办事处。
1960年7月,建立兴隆县鹰手营子城市人民公社。
1961年7月,撤销鹰手营子城市人民公社,设中共兴隆县鹰手营子矿区委员会。
1962年6月,建立兴隆县鹰手营子矿区公所。
1965年,划归承德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