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50年8月,陵水县撤销原三个区,成立一个镇,由县直辖。
1951年初,撤销9乡1镇恢复三个区委建制。
1952年初,陵二区划分为陵二、陵囚区。
1955年7月起,区名称改用驻地名称,即原陵一、陵二、陵三、陵四区,分别改称挑源区、新村区、南桥区和隆广区。
桃源区下辖椰林地区。
1956年7月,合并小乡,成立26个中乡党委总支,椰林属中共桃源乡辖。
1957年7月,撤区合并中乡成立14个大乡党委,由县直辖。
椰林下属桃源乡辖。
1958年9月,撤镇大乡党委,成立椰林人民公社;同年11月,崖县、保亭、陵水三县合并,成立崖县,椰林公社属崖县辖。
1961年5月,陵水从崖县析出恢复原有建制,椰林公社归陵水县辖。
1968年8月起,椰林公社成立革委会。
1980年8月,椰林公社改称为椰林管委会。
1983年9月,撤销管委会成立椰林区公所。
1987年2月,撤销椰林区公所成立椰林乡。
2002年7月,原陵城镇和椰林乡合并为椰林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