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末时期归昌化县大村峒。
民国三年(1914年),归昌江县。
民国二十四年(1935年),划归白沙县第四区。
1952年,归属东方县(时称小县)第二区。
1958年10月,东方县撤区并乡设立叉河公社。
1958年10月,昌感、东方、白沙3个县合并为东方县(时称大县),叉河并入石碌公社。
1959年5月,石碌公社析置石碌、叉河、七差3个公社。
同年东方县(大县)人民政府驻叉河。
1961年5月,复置昌江县归属昌江县,同时将叉河公社析置叉河、十月田2个公社。
1983年,改为叉河区。
1987年,撤销区改为叉河镇。
2002年7月,乡镇行政区划调整,将原保平乡的红阳村划归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