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国32年(1943年),石阡实行新县制,废除之前的的区级组织,设置乡镇保甲。
设立石固乙级乡。
1950年2月行政区划调整,设立三个区18乡镇。
隶属二区。
1950年7月,改置3区为6区1镇。
隶属二区。
1953年,设立花桥区公鹅乡。
1958年,公鹅乡改称公鹅公社;公鹅村改称公鹅大队。
1984年,公鹅公社改称公鹅乡;公鹅大队改称公鹅村。
期间隶属花桥区公鹅乡(公社)1992年“撤并建”,由花桥区的公鹅乡、石固乡合并,设置石固仡佬族侗族乡。
2003年全县推进“撤小村并大村”工作,公鹅村并入龙塘坳村。
2010年,经石阡县人民政府石府复[2010]71号批准,全乡再次对行政村进行调整,调整为公鹅坳村。
1991年至今隶属石固仡佬族侗族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