桥头镇建制于明洪武二年(1369年)。
清光绪十二年(1886年),属英德县总局溪头、板甫、潭坑、五石分局。
民国期间,英德县第三区溪板、新兴乡。
1949年10月至于1951年9月,属英德县第三区。
1951年9月至1956年6月,属英德县第十三区。
1957年11月,属英东工作委员会。
1958年9月,划翁源县,称翁江人民公社。
1959年11月,划归英德县,称桥头人民公社。
1983年7月,改称区。
1987年7月,改称区。
1987年4月,改称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