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49年至1951年11月大鹏地区属惠阳县第四区,1951年11月至1957年11月调整为第七区,1957年12月惠阳县撤区并乡,1961年7月大鹏公社归新设葵冲区,不到一个月葵冲区解散分为大鹏、葵冲、坪山三个公社,1983年7月取消公社体制,称大鹏区。
1986年10撤区设镇,独立成镇,1993年1月宝安县撤县设立宝安、龙岗两区,大鹏归属龙岗区管辖,2002年8月深圳市实施农村城市化战略,宝安、龙岗两区所属镇改为街道办,大鹏街道办仍属龙岗区管辖,2004年9月3日,经龙岗区民政局批准撤销布新村民委员会,设立布新社区居民委员会,名称沿用至今,布新社区一直属大鹏管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