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嘉靖三十八年(1559年),建县,始设县城于此,当时属大圃都地。
清道光元年(1821年),全县划分为17个民铺,南街属寺前铺,下辖2甲。
民国二十六年(1937年),全县划为35个乡,南街属兖文乡,直至民国三十四年(1945年)。
民国三十五年11月(1946年)11月,全县分5个指导区,下辖18个乡,南街属治西乡,直至1949年。
1950年至1960年,南街先后属城关区、八区、新楼区、红星公社管辖。
1961年,独设南街镇。
2020年,撤镇设街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