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道光年间,属慕德里司番禺县辖。
民国二十年(1931年),番禺撤司设区,石马隶属第六区均和联乡管辖。
1949年,属禺北办事处管理。
1950年,属番禺六区管辖。
1952年12月番禺禺北进行调整,原番禺第六区改为第八区,以村建立小乡,石马划入石马乡管辖。
1958年1月,划归广州市郊区管辖,石马乡改称石马大队,属三元里人民公社。
1961年属嘉禾人民公社。
1962年11月,重新划归三元里公社。
1984年2月公社撤销,改名清湖乡政府。
1987年撤清湖乡政府设立清湖村民委员。
2002年7月由村改居,撤清湖村委会,设立清湖北居委会和清湖南居委会,沿用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