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49-1953年属锦屏区葛家乡。
1953年分为两乡葛家乡、温家乡,属温家乡。
1956年将葛家乡、温家乡合并为温家乡。
1958年3月温家乡并入木林乡。
1958年9月17日,实现人民公社化。
1961年7月木林人民公社分为木林、黄花两个人民公社,属黄花。
1968年3月成立黄花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。
1983年11月3日,进行公社改乡、队改村和县直部门的机构改革,黄花塬生产大队改为黄花塬村民委员会,沿用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