莆田解放后,划入莆田四区。
1952年划入莆田七区;1954年属莆田十区;1956年成立初级生产合作社;1957年改为高级生产合作社;1958年属涵江人民公社后埔大队;1961年成立枫林生产大队,下设六个生产组;1962年初因与梧塘枫林同名,改称林峰;1966年划入西天尾人民公社;1984年公社体制撤消后改为乡,称西天尾乡林峰村;后乡改镇,称西天尾镇林峰村,设林峰村委会。
下设6个村民小组,产生村民代表。
2018年12月林峰村改为林峰社区居民委员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