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称历阳。
周朝为扬州邑。
春秋初属楚后入吴,吴亡入越,越亡仍入楚。
秦嬴政元年(前221),置历阳县。
西汉时期属淮南国。
王莽新朝,一度改为明义县,后仍复原称。
东汉属扬州,治所历阳。
三国时期属吴。
晋太康六年(285)属扬州淮南郡。
永兴元年(304),置历阳郡。
南朝宋永初三年(422),历阳郡属南豫州。
文帝元嘉七年(430),罢南豫州并豫州,历阳郡属豫州。
孝武帝大明三年(459),分淮南北,复置二豫州,历阳郡属南豫州。
北朝北齐天保六年(555),改历阳郡为和州。
隋大业三年(607),复置历阳郡。
唐武德三年(620),复为和州。
天宝元年(742),和州复改为历阳郡;乾元元年(758),历阳郡仍改为和州,属淮南节度使。
宋代和州为上州,置和州防御使,统于淮南西路。
元代至元十三年(1276),置和州镇守万户府,属淮西总管府;至元十四年(1277),改置和州安抚司。
至元十五年(1278),升为和州路。
至元二十八年(1291),复降为和州,属庐州路。
明洪武十三年(1380),设直隶和州,属京师。
清宣统三年(1911),改和州为和县,直属省都督。
1914年至1928年属安庆道。
1949年初属巢湖地区,12月划归南京市管辖。
1950年春,仍属巢湖地区。
1952年,归芜湖专署管辖。
1958年12月,和县与含山县合并为和含县,划归马鞍山市,治所历阳镇。
1999年7月,巢湖撤地设市,和县属巢湖市辖县。
2011年8月22日,安徽省行政区划调整,撤销地级巢湖市,和县(不含沈巷镇)划归马鞍山市管辖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