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49年,新中国建立后,成立圩丰行政村,村址设在圩丰庵自然村,隶属新丰乡人民政府;1955年隶属新丰乡人民委员会;1956年成立原子高级社,隶属未变;1958年“政社合一”,更名为平心生产大队,隶属大公圩人民公社;1984年1月实行政社分开,恢复乡建制更名为平心、王垛村民委员会,隶属大陇乡人民政府村址设在王朵自然村;1992年3月撤乡并镇后,隶属大陇乡人民政府;;2004年1月,因行政区划调整隶属大陇乡人民政府;2005年10月,村级规模调整,由平心、王垛两个村民委员会合并成立平王村民委员会,隶属大陇乡人民政府,村址设在王垛自然村至今。